超市扣兼職工假期兼拖糧

超市扣兼職工假期兼拖糧

有百佳超級市場前兼職員工,投訴超市在他十年任職期內,多次扣假期及不準時出糧,經向勞工處舉報後,兼職員工終獲勝訴,取回一萬多元補償。有勞工團體勸喻被剝削員工,應盡快作舉報並出庭作證,勝訴機會很大。

「我93年入職,做咗三年開始覺得唔妥,例如做夠三年後每年年假應該遞增一日,但幾年都唔見有加。重有每逢勞工假期,例如中秋節咁,應該有十個工時嘅錢,但係佢哋只畀得五個鐘,加加埋埋每年被扣起成十日假。」王先生憶述事件時仍憤憤不平。

啞忍多年終作舉報
王先生稱,他在百佳任兼職理貨員十年,本年一月已停職;他不滿百佳多年來尅扣兼職員工的工時及假期,去年中他鼓起勇氣向勞工處舉報。
他稱,勞工處接獲舉報後,曾到公司抽查,揭發百佳的確向兼職員工扣假期及遲出糧,無奈無人肯挺身作證,「好現實嘅,明知篤公司出嚟,分分鐘連飯碗都不保。」
王先生舉報後半年,經常被安排放無薪假、開不足工時、交通津貼被削及調舖工作等,他無法維持生計,今年一月決定辭職。

勞資審裁處判得直
勞資審裁處本年五月審理其索償申請,他向百佳提出三項控訴:(一)在96至03年內沒有給予足夠法定假期;(二)於98至04年內沒有給予足夠有薪年假;及(三)由98至04年遲出糧所欠的利息。最終王先生獲勝訴,取回一萬二千多元。
王先生對判決百感交集,「朋友話我戇居,問我值唔值得為嗰萬幾蚊,搞到𠵱家咁,但係你睇住咁大間機構咁樣剝削小員工,真係唔忿氣!」

百佳:無同類個案
被指剝削兼職員工一事,百佳超級市場公共關係經理彭秀群回覆指,有關事件已由勞資審裁處圓滿解決,該公司沒有正面回應尅扣兼職員工福利一事,只稱除此事件外,並沒有接獲其他同類個案。該公司強調,一向按照勞工法例處理兼職員工的福利和薪金,而且定期作檢討,以確保合乎法例。(○八二六○○一)

意見:肯作證勝訴機會大
職工盟權益及投訴主任張添才表示,首次聽聞百佳這類大機構剝削員工的投訴,他相信王先生這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張指出,只要員工肯出庭作證,勝訴機會十分大,不過他承認不少工人雖知道被剝削,但想到舉報後可能連工作也不保,寧願啞忍。
該會平均每月接獲十多宗兼職員工對僱主的投訴,主要涉及扣假問題,另外亦聽聞超級市場有奇招避過勞工法例,「佢哋會搵專人計住條數,唔可以畀兼職員工超過418規定,即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以免受勞工法例約束」。該會建議廢除這項418規定,即無論員工工作時數多少,都應受法例保障。

話你知:兼職亦受條例保障
僱員無論是「全職」或「兼職」工作,只要符合「連續性合約」條件,都會獲《僱傭條例》的基本保障,包括:享有勞工假期、法定假期、及僱主須於七日內支付工資等。
俗稱418的「連續性合約」,是指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受僱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8小時,便可界定為「連續性合約」。 資料提供: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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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文件顯示,王先生索償後獲賠一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