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恭蕙
功能界別選舉其中一環特別有問題。功能界別原來的構思,是為立法議會帶來一些專業人士,但現在卻變成一個鼓吹狹隘既得利益的制度,置廣大民眾利益於不顧。
參加功能界別選舉的候選人,總表示會盡力為所屬的功能界別服務,而往往在他們的選舉廣告或競選材料中,多半一開始就出現這番話。
問題是,每個功能界別的選民數目都十分少,有些最具影響力的選民,甚至不是個別人士,而是一些公司,這實在令人難以得悉究竟是誰作出投票決定。除選民人數不多這問題外,功能界別的選民和候選人還有一個誤解,以為循功能界別當選成為立法會議員後,議員最重要的工作是為功能界別的利益服務。這誤解令問題變得更嚴重。
角逐連任的飲食界功能界別議員,一直反對在酒樓食肆推行禁煙這項保障工人和顧客免受二手煙禍害的政策,皆因很多經營酒樓食肆的公司都反對這政策。至於來自銀行界的議員,他資歷豐富,但參與立法工作的時間卻很少,原因是他擔任某家銀行的主席,公務繁忙,分身乏術。由組成香港中華總商會的公司選出、在沒有對手的情況下自動當選的那位議員,去年竟向大家伸出「中指」。
功能界別的候選人和選民,應該細閱《基本法》,並細味每屆立法會議員上任時宣誓效忠的內容。《基本法》對立法會議員的職能、職權和責任有一套規定,而這套規定適用於所有立法會議員,不論他們是經由直選或循功能界別產生。《基本法》從未提到,來自功能界別的議員,只代表功能界別的利益。立法會議員宣誓效忠時,是承諾為所有香港人服務的。
一九八五年首次訂出功能界別的原意,是將對某些行業有專門知識的人選帶入立法機關,並假設他們的經驗有助立法議會的工作。但今天,由功能界別產生的立法會議員卻成為服務特定界別的說客。其實,公眾人士可以出一分力矯正這情況。大家可以展開運動,提醒來自功能界別的議員,不應將功能界別的利益凌駕在公眾利益上。來自功能界別的議員,鮮有受到公眾人士直接施壓,大概是民眾已經不把這些議員視為自己的代表吧。
假如大家向飲食界推選出來的議會代表進行游說,要求支持在酒樓食肆禁煙,情況會如何?角逐連任的飲食界功能界別議員是自由黨成員,如果新界東及新界西的選民表示他們希望酒樓食肆禁煙,首度在該區參與直選的自由黨成員又將如何應付?如果民眾在代表銀行界的議員工作的銀行前列隊,要求他多些出席立法會會議,那又如何?
那名過往代表鄉議局功能界別的議員,今次循區議會功能界別參選。這位議員擔任立法會議員多年,出席會議的次數寥寥可數。若他當選,港人應該要求他盡力履行立法會議員的工作,因為數以百萬計的市民曾經在區議會選舉中投票。新一名鄉議局代表在沒有對手的情況下自動當選,將在九月成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這個功能界別的選民,不足一百五十人。
人大常委會在四月時決定,在二○○八年的立法會選舉中,來自功能組別的議席與來自直選的議席,比例仍然維持在五十比五十。換言之,功能界別還會推行一段時間,因此我們應該令功能界別議員更加問責。
功能界別的數目增加,使其選民範圍變得更狹隘,對公眾沒有好處。有人說,香港需要有更多立法會議員,以應付沉重的工作。其實,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十分簡單,請各位立法會議員更認真工作便是了,特別是很多循功能界別選舉當選的議員,他們的席位無疑來得太過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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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關注組文章逢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