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互卸責 積案六千宗<br>村屋拆僭建需百年

部門互卸責 積案六千宗
村屋拆僭建需百年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揭露,政府部門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一塌胡塗,地政總署過去八年執法優柔寡斷,更與屋宇署互相卸責,以致去年累積未解決的違例個案達到六千多宗;其中單是解決西貢區問題,就需時近一個世紀。申訴專員戴婉瑩狠批說:「我𠵱家只係講緊要補底,我已經唔苛求部門要做到幾好幾好。」 記者:黎國剛

今次已是申訴專員公署第二次就新界村屋僭建問題,調查政府部門失職情況。該署於九六年調查發現,有關問題嚴重,惟至今問題更趨惡化,公署遂於去年再作調查。

個案不了了之
公署昨日公布調查結果,指地政總署處理有關問題最少犯上「五宗罪」,包括未有掌握新界村屋僭建的實際情況;執法優柔寡斷,往往將問題不了了之;各區地政處執法也不一致;甚至與屋宇署互相卸責,以及令市民誤以為政府執法不嚴等。
公署研究了數宗個案,其中一宗涉及一間村屋間了十多間房,地政總署於九七年發出警告,並於○○年邀請業主開會,惟業主沒有出席,署方考慮到有十多戶受影響,最後將行動「降級」,發勸喻信將事件存檔了事。
在另一宗個案,地政總署指僭建村屋仍在建築中,因而轉交屋宇署處理,惟屋宇署認為有關個案非正在施工而不受理,最後事件不了了之。
公署指出,截至去年底,地政總署在新界已發現的村屋僭建個案達到六千五百多宗,其中個案最多的是元朗及屯門區,分別有二千多宗;另外西貢區也有六百多宗。而要處理這些累積個案,當時元朗地政處估計要五十至六十年,西貢地政處更估計需時九十七年。其實地政總署有權採取收回土地的懲處。
申訴專員戴婉瑩昨在記者會上批評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一個部門做得唔好,其實係『累街坊』,另一部門都受影響,唔單止問題唔能夠制止,更加造成好多層面嘅資源浪費。」她承認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已不能杜絕,但強調當局要遏止問題繼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