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學系一名助理教授,涉嫌要求一名內地來港的研究助理,以二千五百元租住他取得租屋津貼的單位內一個房間,更在助理拒絕續租後,聲稱可以代為延長其工作合約或不記錄其假期,讓他因補假而獲得薪金,涉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六十歲的被告劉躍武昨否認一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控罪。獲得被告推薦及後錄用的內地研究助理何芒作供稱,去年四月,被告透過長途電話與他接洽,表示城大將會以月薪一萬四千三百元聘請他,合約為期一年。被告指何在港時可以每月二千五百元租住他位於又一村單位的一個房間。控方指根據有關津貼規則,被告以居所資助津貼租用的單位,不容他人佔住而獲取報酬。
案件編號:KCCC57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