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保安X光檢查行李破案<br>警長涉偷警署子彈受審

機場保安X光檢查行李破案
警長涉偷警署子彈受審

【本報訊】沙頭角警署一名警署警長,涉於今年一月在機場離境前,在旅行袋內藏有兩顆點三八口徑子彈,被保安員透過X光機發現。根據紀錄,涉案警署警長在警署領取子彈練槍及測試手槍後,曾有兩顆子彈失蹤,懷疑遭他偷去。該案昨在區域法院審訊,被告否認兩項盜竊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名。
三十八歲被告陳家輝,案發時為駐守沙頭角警署的警長。他被控於○二年十月三日及○三年十月十六日偷取兩顆子彈,並於今年一月二十六日在機場離境大堂,無牌藏有兩顆屬於警務人員使用的點三八口徑子彈。

不情願地攤開手掌
機場離境大堂保安員王惠鑾昨日供稱,今年一月二十六日早上,她操作X光機檢查一班即將登機前往曼谷旅客的行李,查看是否藏有違禁品。王在顯示屏中看見一個旅行袋內藏有兩顆狀似子彈的物體,被告後來在輸送帶末端領回該旅行袋,她遂要求檢查。
被告當時按照指示,將袋中物品放到枱上,當中沒有發現子彈。王對被告表示,透過X光機看見袋中有兩顆狀似子彈物體,要求他合作交出,被告不情願地攤開左手手掌,拿着一粒子彈,他將子彈交給王,並稱:「死喇,大鑊,我係夥計,係沙展。」其後王在被告的旅行袋中發現另一顆子彈,遂知會上司報警。
控方開案詞指,警署紀錄顯示被告於○二年六月至○三年十二月,曾六次在警署領取子彈練習射擊或測試手槍,其中兩次各有一顆子彈失去,分別為○二年十月及○三年十月,疑為被告偷去。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1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