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肝移植三成機會併發症

活肝移植三成機會併發症

【本報訊】活肝移植手術已有十五年歷史,這種手術對捐肝者及接受肝臟移植的病人都有危險,約有二至三成機會出現傷口感染等併發症,甚至死亡,風險比屍肝移植為高。即使身體健康的人士,甘冒重大風險捐肝,也受到本港法例的嚴格限制。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除與病人有血親關係,或是結婚超過三年的配偶外,其他人一律不能捐肝給病人。

捐肝者肝臟將重生
活肝移植於一九八九年已在兒童身上進行,九四年開始在成人身上進行。捐肝者可捐出約三成五的左肝葉或六成五的右肝葉給病人。捐肝者剩餘的肝臟,會在手術後兩至三個月內,增生至原來的大小。
但瑪麗醫院的資料顯示,捐肝者有兩成機會出現傷口感染、出血、膽管問題、肺炎、中風、肝衰竭等併發症,甚至會令自己也需要接受肝臟移植;捐肝者更有約百分之零點五到一的機會死亡,在日本及歐美已先後有七宗捐肝者死亡個案。
對於病人而言,接受活肝移植較屍肝移植承受更大風險。接受屍肝移植的病人,約一成五至兩成機會出現併發症;但接受活肝移植則有三成機會出現肝動脈或肝靜脈栓塞、原位肝無功能、腹腔內出血、腎衰竭、肝癌復發等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