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警員上周在深圳嫖妓被公安拘捕,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馮兆元昨表示,警方的紀律條例已要求警員到外地時要遵守當地的法律,警隊暫無意要求所有警員回內地前要先向上級申報。不過,現時警員前赴澳門遊玩,仍需事先作申報,有退役警員將在十月中入稟,指有關規定有違人權。
警務處副處長馮兆元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表示,在深圳嫖妓被公安拘捕的本港警員,返港後會接受刑事調查。他表示,《警察通例》及警察紀律條例均有對警員作出指引,要求他們到外地時,要遵守當地的法律。馮兆元指出,現時警務人員前往澳門需事先作出申報,但警方現階段無意要求警員在北上內地前,要向管理層作申報。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認為,若警員前赴內地也要事前通報,會有違基本人權。他透露,一名因前赴澳門沒事先通報及因其他原因而被警隊勒令提早退休的員佐級警員,最快會在十月中入稟,控告警隊有關到澳門要申報的做法違反人權。此外,還有數宗類似的個案,也會陸續入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