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精神病十年別號「中環洪金寶」的無業漢曾治平,在外籍傭工熱門聚腳點的維多利亞公園,偷取一名印傭的手提電話,被發現後逃走,並將電話棄在花槽,最後由途人截獲報警。曾治平早前承認偷竊罪,昨被判履行醫院令,進行為期四個月的治療。 四十八歲被告曾治平,報稱露宿者,被控於今年八月八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四號足球場內偷竊一名印傭的手提電話。被告求情稱不想浪費公帑,希望可盡早出院。 案件編號:ESCC349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