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母親在女兒的抽屜裏發現懷疑毒品粉末,因擔心女兒行差踏錯,遂陪同女兒到警署交代事件,女生說只是代友保管,但最終亦被控藏毒罪,裁判官認為事件可能會令家長日後遇到同類問題時,不敢向警方求助,建議控方考慮讓女生簽保守行為了事。
被告陳玉祺(十九歲)昨本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於五月二十三日,藏有一包內含零點零六克「K仔」粉末毒品。代表律師求情指出,被告無犯罪紀錄,為應屆會考生,因會考成績未算理想,已打算投身社會,他重申被告在事發後向母親及警方解釋,毒品可能是在的士高玩樂時,遭友人放置褲袋內,她相信友人稍後會向她取回毒品,才代為保管。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在此時表示,雖然被告的解釋,他未能完全接納,但不能否定其可能性,如果控方繼續檢控,擔心被告留下案底,可能令家長面對同類事件時,不敢通知有關當局,遂不接納她認罪,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四日,等候控方聽取法律指示,是否可以簽保守行為處理。
案件編號:KCCC1150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