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曾有燒炭案 指業主蓄意隱瞞<br>錯買凶宅作愛巢情侶索償

單位曾有燒炭案 指業主蓄意隱瞞
錯買凶宅作愛巢情侶索償

【本報訊】一對戀人打算今年拉埋天窗,並於六月間選擇在荃灣海濱花園置業,但他們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落定後,從互聯網發現未來愛巢原來是「凶宅」,並查出一名中年男子在單位內燒炭死亡。該情侶指控業主蓄意隱瞞單位曾發生命案,誤導他們買樓,遂興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業主追討三萬元定金及訟費。 記者:羅宇光

提出申索的情侶甄文藝及羅少蘭,昨日出席聆訊後對記者稱不欲再談事件,便匆匆離去。根據入稟狀內容,他們於今年六月,透過地產代理洽購海濱花園十九座海逸閣一個單位,由於代理人保證單位「清清白白」,他們才放心簽下一紙臨時買賣合約,付了三萬元定金給業主林傳茂。

自行網上搜集資料
兩名申索人後來委託銀行為單位估價,詎料銀行回覆該單位有問題,未能作出估價,他們知事有蹺蹊,於是向同區其他地產代理查問,又自行在網上搜集資料,發現該單位曾發生燒炭命案,一名中年男子於去年九月十七日,被發現陳屍屋內,身旁放着一個盛有炭灰的鑊,相信死去多日並傳出惡臭。他們再向住在該屋苑的朋友求證,證實單位的確曾死過人。
未來愛巢變成凶宅,兩位申索人始料不及大表不滿,一方面向負責的地產代理投訴,另方面並向周刊投訴。
據他們指出,原打算在今年結婚,共築愛巢,卻誤買凶宅,因此感到十分氣憤。他們日前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控業主林傳茂,蓄意隱瞞該單位曾經發生命案,誤導他們購入涉訟的物業,要求業主討回三萬元定金。而物業代理公司和代理人一度被列為被告人,早前獲申索人中止申索。

案件押後下月再訊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林傳茂是在命案發生前約半年,即去年二月以七十八萬元價錢購入物業單位。林傳茂昨日並沒有到庭應訊,而申索人亦要補充文件呈交法庭,案件因此押後至九月七日再提訊。
對於有物業買家疑受蒙騙落定購入發生「死過人」的單位,法律界人士謝連忠建議物業買家可與賣方在合約上訂明細則,列明日後如發現單位曾發生命案,合約就無效,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謝續稱,香港有很多住宅樓宇動輒有數十年的樓齡,曾經有人去世的比比皆是,因此選購新樓盤是最保險買到「乾淨」樓的方法。
案件編號:SCTC46344/04

涉訟物業位於荃灣海濱花園的海逸閣。

涉訟物業去年九月發生命案,一名男子疑燒炭自殺,屍體由仵工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