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子早前遭香港煤氣有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向他追討過去由一九九七年至今,累積共六年的煤氣費欠款,共涉及款項十二萬二千多元。 根據入稟狀指出,被告人何國良報住北角渣華道一個單位,他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申請安裝煤氣,但由同年的七月起至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告一直沒有繳付煤氣費,費用累積至十二萬二千八百九十元。 案件編號:DCCJ315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