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三巴?

  澳門大三巴?

古德明先生在他近四期的專欄(八月十一至十四日)中繼續對我大肆攻擊,睇來一定㷫過「熨斗」。現在居然還提議以金錢為賭注,離開討論學識的原旨,讓人以為這裏是澳門大三巴(是他的老家,不是我的)。
他如果要找「精通英文的中間人」為他撐腰,不妨請他們在他的專欄發表,毋須提出庸俗的賭氣。
我只想再次解釋一個基本的語文原則:通用的標準英語有別於課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發霉的!

鄧永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