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司機可囚半年

違例司機可囚半年

司機夏金城被指控違反香港法例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四十五條,條文指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的司機,須有禮貌及守規矩;而根據該條例的罰則,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有關條文或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三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