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公屋石籬二邨一條行人路邊,於去年底工程完成後拆去圍板,惟一直留下多粒鉚釘未除去,有長者上周行經上址被鉚釘絆倒,致口鼻流血受傷,需到醫院求醫。屋邨管理公司承認,未有留意工程後路面遺下鉚釘,已要求工程承建商將鉚釘拆除。
「我𠵱家離遠望到嗰個位重心驚驚,無需要都唔行嗰度喇!」今年七十三歲,手腳仍瘀腫的鄧伯向記者憶述當日受傷情況時,仍猶有餘悸。
居於石籬二邨石富樓的鄧伯稱,他平日如要往邨外購物,均需先經石富樓及石福樓之間一段行車路及行人路,前往大白田街。
他稱,上址行人路旁殘留一些工程後未拔走的鉚釘,但一直沒有人處理,由於鉚釘凸起不平,故他平日行經時,均會特別小心,以免跌倒,「不過今個月10號嗰朝,我行上行人路嗰陣,點知就俾嗰啲釘整跌。」
「我成個人向前仆,撞落地度,當時直頭起唔到身,口同鼻流血,手踭、膝頭都擦損同腫晒,啲街坊即刻叫十字車,送我去瑪嘉烈醫院;𠵱家過咗成個禮拜先好番啲,不過手腳重未散瘀。」
鄧伯對邨內路面有此陷阱,惟管理處卻沒有處理,令他受傷,大感不快,他盼管理處盡快作出改善。
管理石籬二邨的富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李先生回覆本報查詢稱,去年底上址曾進行工程,築起圍板,工程完成後,圍板雖被拆去,可是原本用作支撑圍板的數口鉚釘,卻並未拆除,因鉚釘不顯眼,他們當時未有留意此情況,引致鄧伯受傷。
李先生稱,發生事故後,管理處已立刻要求進行工程的承辦商,將地面挖起,拆去鉚釘,令路面平滑;管理處會密切監察邨內路面情況,以免令邨民受傷。
(○八一八○○二)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認為,雖然鉚釘並非在行人路上,但路人是有需要行經有鉚釘路面,若路人因此受傷,他本身雖有責任,惟管理者同時亦要負上一定責任,傷者可就受傷事故索償。
葵青區議員黎少棠稱,石籬二邨有不少長者居住,如在石福樓等更設有長者屋,長者出入時如路面有異物,易對他們造成危險;他已要求管理處盡快將有問題路面鋪平,以免再發生意外。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