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一幢逾五十年樓齡四層高唐樓的頂層單位懷疑石屎剝落,間接害人一命。一名年老租客,前晚六時在分租房間被墮下天花石屎擊穿頭部,負傷走出卻不支倒卧梯間,十四小時後至昨晨九時,住客報警將傷者送院搶救,證實死亡。案件初步無可疑,法醫官稍後剖屍檢驗確定死因。
死者姓黃(七十八歲),獨居青山道一二一至一二三號一幢舊樓的四樓分租板間房,月租三百元。有街坊及地產代理表示,現場樓高四層的舊樓已逾五十年,黃伯住四樓頂層,經常有石屎剝落現象,女業主多番勸黃伯搬往下一層,據稱彼此因搬遷一事鬧上法庭,法官判黃伯勝訴;現時多個單位已空置,有待住客自然流失後清拆。
樓下住客吳先生表示,前晚六時返家時,發現黃伯坐於三樓梯間,左額近眼角處似受傷流血,上前向他查問,對方未有回答,由於黃伯經常對住客不瞅不睬,吳不以為意便返家。至昨晨八時許,吳離家時,發現黃伯仍坐在梯間,上前拍叫時發覺對方昏迷及全身僵硬,大驚報案,救護員到場將黃伯送院後,證實不治。
警方其後進入黃伯單位,發現黃伯房間天花板石屎有一處新剝落痕迹,面積約半米乘一米,部份石屎散在房間內,懷疑黃伯突然遭剝落的石屎擊傷頭部淌血,自行落樓求救,卻至三樓梯間時不支倒地,最後因街坊誤會,失救致命。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若租客發現單位長期失修,有權要求業主維修,如業主未予理會,一旦天花剝落傷人,傷者可循民事向業主追討賠償,嚴重時業主或要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