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事隔九年仍未能向彌敦道金輪大廈業主成功追討清拆天台僭建物的費用,油尖旺區議會房屋及大廈管理委員會昨日會議上,多名區議員質疑屋宇署處理手法。
區議員陳文佑表示,樓宇轉手買賣頻密,新業主在未有被知會下將被迫承擔欠款,於理不合。他又質疑,屋宇署在九年期間有否盡力向業主追討,事件至今是否仍有法律約束力,他希望屋宇署職員在下次會議上提交報告。
屋宇署在回覆陳文佑的信件中指出,該署於九五年完成金輪大廈的天台清拆工作,同時已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追討有關費用。
屋宇署又解釋,清拆工程完成後六年內,該署是會向欠款的業主提出起訴,但對拖欠的大廈法團則採取較為寬鬆的態度處理。屋宇署指出,由於該大廈法團拖欠金額頗大,故該署已與法團合作,向個別願意交款的業主先收回欠款,毋須等候法團籌集全部還款才一次過清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