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處處長李明逵昨午接到深圳公安局通知,證實拘捕了一名涉嫌在深圳嫖妓的香港警務人員。涉案警員正在內地接受為期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李明逵表示,這名警員現已被停職,返港後要接受紀律聆訊,他指個別個案對公職人員和香港市民都有警惕作用。
該名警員被捕時,涉嫌向公安出示香港警察委任證,要求公安網開一面,李明逵表示事件仍需調查,不評論具體細節,但補充說:「一般嚟講,若果有人要求一個警務人員證明自己嘅身份,佢用警察委任證去證明,係一個方法。」
李明逵指,每名在外地犯法的香港警員,返港後都要接受刑事調查,如有需要會展開紀律聆訊,被定罪的警員需接受處分,處分方式包括口頭或書面警告、申斥或嚴重申斥、勒令提早退休甚至撤職。
被問及怎才算犯法時,李明逵說:「咁要三日先講得完畀你聽。」李明逵強調,本港警務人員在外地觸犯當地法例人數極少,他指今次事件只是少數同事犯錯,不會影響警隊整體形象。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香港市民或公務員,無論在內地或海外,都應該遵守當地的法律。
在深圳嫖妓被拘的廖姓香港警察,是駐守在牛頭角警署的軍裝警員,本月十七日晚上十點半,深圳警方在沙嘴村的掃黃行動中將他拘捕,廖曾出示香港警察委任證要求「通融」,但未被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