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不忠 索錢遭拒 盛怒揮刀<br>59歲夫誤殺37歲妻候判

懷疑不忠 索錢遭拒 盛怒揮刀
59歲夫誤殺37歲妻候判

【本報訊】去年石圍角邨發生老夫斬殺少妻的家庭悲劇,比妻子年長二十載的失業漢,聲稱依靠妻子賺錢養家,感到失去自尊,硬着頭皮向妻子索錢買早餐,卻遭妻拒絕,雙方頓起爭執,加上懷疑妻子不忠,盛怒下一時失控用菜刀狂斬妻子,事後一度想跳樓自殺。他昨在高院承認誤殺,押後至明天宣判。 記者:梁瑞珮

五十九歲被告吳洪祥,原被控於去年七月二十八日在荃灣石圍角邨單位,謀殺三十七歲王菊香,獲控方接納基於受挑釁,讓他承認誤殺罪。
被告八六年在內地與妻結婚,育有兩名兒子,至九八年一家人在港團聚;悲劇發生後,就讀中學的十八歲和十三歲兒子已搬離,由社署跟進個案。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比妻子年紀大二十年,原當貨倉工人,○二年三月失業,由於年老患病,加上去年「沙士」期間經濟不景,找不到工作,家庭經濟重擔便落在任職電子廠的妻子身上。

失業淪為家中「乞丐」
被告申領綜援,因妻子不肯向社署披露存款資料,結果申請被拒,迫使被告淪為家中的「乞丐」,靠向妻子索錢過活。被告相信妻子約有五萬存款,其子估計母親約有二十萬儲蓄。
被告懷疑妻子不忠,與姓張的同鄉有「關係」,以為對方是退休警員,較他年輕富裕,妻子會變心。案發前,妻子拒給錢予被告返鄉探望六年沒見的患病母親,案發當日爭執時,妻子威脅離婚及改兒子姓氏,還當着他致電給張,詢問控告被告事宜,被告飽受挑釁。
大律師續指,本案屬家庭悲劇,被告致力工作養家,是一名和善的住家男人,因一時失控殺妻,導致自己失去愛妻,兩名兒子也與他斷絕聯絡。

狂斬妻子頭部及身軀
案情指,當日被告向妻子索錢買早餐起爭執,警員曾到場調解,並將社署求助電話交予女方。稍後,被告要求妻子買米給他煲粥,豈料妻子只買食物給自己及在家的幼子,爭執再起,被告聽到妻子致電予張,以為妻子串謀對方來誣告他,盛怒下入廚房取刀狂斬妻子頭部及身軀。
後來被告幼子聽聞被告致電同鄉,告知殺妻及想跳樓自殺,被告更寫下遺書,疑妻不忠。約兩小時後,鄰居發現單位門口滲血報警,揭發兇案。
案件編號:HCCC2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