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羅德利(TowryLaw)推銷兩隻問題基金的事件獲得解決,約1000名受影響客戶將獲賠償大部份本金。羅德利亞洲與證監會達成和解協議,羅德利將向有關客戶賠償相等於投資額八至九成的款項連利息,合共2.56億元。不過,證監同時嚴厲譴責羅德利,指該公司的推銷手法有問題。
這是近年罕有由基金公司作出大額賠償的個案,由於零售基金並無類似股票及期貨的賠償基金安排,故投資者只能向相關公司索償。羅德利已於5月自行宣布停止接受新客,預計明年3月底賠償安排完成後,辦事處將會關閉。
證監會指出,鑑於羅德利代理的兩隻對沖基金GlobalDiversifiedTrading(GDT)及GlobalOpportunitiesTrading(GOT)出現缺失,對其展開紀律程序。證監指出,羅德利向客戶推介前,並沒有對該兩隻基金進行充份審查,推銷時卻出售予投資目標及風險承擔能力不相符的客戶,當兩隻基金出現問題時,又沒有進行適當查詢,亦未有通知客戶。因此證監對其作嚴厲譴責,但確認導致兩隻基金倒閉的主要責任在第三者,而非羅德利。
證監最後與羅德利達成和解安排,羅德利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基礎上,同意向在倒閉當日仍持有該兩隻基金的客戶支付特惠款項。GDT客戶將獲一筆數額相等於投資額80%的款項,另加一筆複利息,利率為投資日起計,直至其接納賠償建議日為止的期間內,滙豐銀行美元存款利率加1厘。若99年4月1日GDT推出時認購,當日美元存款利率為3.75厘,即賠償金息率由4.75厘起計,再跟隨5年來有關息率變化計算,而昨日滙豐美元存款利率為0.05厘。至於GOT的客戶則可獲其投資額90%的款額另加一筆複利息,利率計算同上。
證監指出,兩隻基金客戶所獲賠償有差別,是由於兩隻基金在不同時間及不同情況下推出。羅德利設立機制處理賠償申請,而證監則進行監督。預計涉及的約千名客戶月底前收到通知信,須於60日內回覆,接納賠償者1個月內收到款項,但須放棄對羅德利提出訴訟。
證監發言人表示,GDT涉及的賠償約1.56億元,GOT則為9990萬元,他強調,是次安排乃個別個案,不應視作日後基金公司的賠償基準。證監指出,接納和解是由於羅德利願意作賠償安排,負責該兩隻基金的羅德利高層人員已撤換,加上其現任管理層高度合作,因此認為和解安排符合公眾利益。不過,證監亦指出,正就投資者有關羅德利出售其他投資產品的投訴,繼續跟進。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李顯能表示,接獲不少投資者投訴,指有公司不當地銷售投資產品,他關注部份投資顧問的水準。「我們覺察到有些人士過份着重賺取佣金,但對於確保投資產品的合適性卻甚少關注到。」他強調,這可能招致嚴厲的紀律制裁。但他提醒投資者,證監並沒有權力下令任何人作賠償,若投資者因聽信差劣的投資意見,或因投資產品表現差勁而蒙受虧損,他們只能向法院提出民事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