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候選人何偉途在內地被判勞教半年,中大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指出,勞教是內地特殊的制度,毋須經司法程序,由公安判處違法者到勞教所勞動及上課,較正式入獄自由,但內地法律界對此制度有爭議,認為賦予公安太大權力,建議修改。
王友金指在內地「犯罪」和「違法」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嫖妓違法但不犯罪,違法者可被公安警告、行政拘留(最多十五日)或勞教。至於何偉途被捕後內地沒通知港方,保安局昨解釋,通報機制適用於「港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個案,但何的個案不涉刑事強制措施,因此不屬通報機制範圍。
據內地刑事訴訟法,「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及逮捕。內地與本港的通報機制自○一年開始運作,兩地會通報對方居民在當地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檢控或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及非正常死亡情況,包括公安、人民檢察院及國家安全部處理的個案。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批評事件反映通報機制有漏洞,應包括勞教及其他行政拘留個案,否則若有港人被扣多天仍未能與家人或法律代表聯絡,難保障其權利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