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內地公安部門表示他們是依法拘留民主黨區議員兼立法會參選人何偉途先生,但是何先生的家人昨天依然表示堅信何先生並沒有召妓,並且暗示,何先生是在備受內地公安人員威迫利誘的情況下才承認有關控罪。何先生的家人昨天已與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先生會面,希望特區政府能積極跟進事件,爭取何先生早日獲釋返港。
我們認為,有香港市民可能被外地執法機構以不合理、不正當手段強迫認罪是非常嚴重的事件,不管何先生是立法會參選人或是普通市民,特區政府都有必要、有責任積極跟進事件,並與內地有關執法機構聯絡,詳細了解案件的始末,以確保港人不會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以確保港人不會受屈入罪。
事實上內地由於法治觀念薄弱,執法機構又大權在握,缺乏制衡,故此不時出現漠視被捕者權益、濫用權力的事件,甚至屈打成招、強迫認罪的冤假錯案也時有所聞。這一回究竟何先生是否真的干犯了嫖妓的罪行又或是像他的家人所指何先生是在被威迫利誘的情況下認罪,特區政府當然有必要仔細了解及弄清楚。
此外,今次何先生被指嫖妓及被重囚六個月的案件本身也是疑點重重的。要知道何先生是今屆立法會參選人,在選舉前不足一個月的敏感時期,他居然願意冒選舉失利的重大風險,居然願意冒被對手「捉住痛腳」的重大風險到內地嫖妓,這實在是違反政治常識及難以理解的。而且,何先生經常往返大陸公幹,他不可能不知道內地執法部門正在進行大規模的掃黃行動,正在嚴打色情事業,何先生怎麼還會選擇自投羅網,特意到內地找尋性服務呢?
至於今次案件是否涉及政治原因、是否涉及內地當局干擾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我們當然不能確定。不過中國政府以刑事罪行、以嫖妓之類的罪名對付政治異見人士、對付異議分子並不是甚麼新鮮的手法,自九八年以來單在上海市已至少有五名異見人士包括彭明、張林、魏泉寶、蘇桂華、韓立法被指涉嫌嫖妓而被判勞教或「收容教養」;內地公安當局採用這樣的手法是因為嫖妓罪可以由公安機關自行酌情處理,根本不用經過法院或司法程序就可以把他們拘留一段時間,並且可以抹黑他們的形象。我們絕不希望港人面對內地異見人士同樣的命運;這也是為甚麼我們要求特區政府積極跟進及了解事件,以保障港人受到公平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