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愈來愈矯情,若數表表者,非山貝河鱷魚事件莫屬。
河裏出現一條鱷魚,本是兇險壞事,岸邊的村民,河上的船伕,都會因此而受威脅,一不小心,咬傷咬死。
但是,漁護署一聲保護,不可傷害,只許生擒,人們突然都愛心滿得溢出水來。為了好好活捉這條「可愛的小鱷魚」,從澳洲請來了捕鱷專家,從番禺請來了養鱷大王。
但這捕鱷專家和養鱷大王是甚麼人?你如果站在鱷魚的立場看,他們是雙手沾滿鮮血的劊子手,每人身上不知有多少條鱷命的血債,他們以殺鱷維生,剝鱷魚皮賣鱷魚肉。
現在呢,卻讓他們表演如何保護一條小鱷魚的性命,示範人類對鱷魚的愛心。如果你是條鱷魚,你會覺得人類的虛偽矯情,還有更令鱷作嘔的事情嗎?那條小鱷魚最後還是不落鱷魚劊子手圈套而自投羅網,現在被囚在農場裏,讓「熱愛」牠的香港小朋友圍觀,還四處徵求替牠命名,就像香港人突然集體生出了一個baby。結果名字有了,叫「貝貝」,讓不知就裏的人聽了,以為是一個雪白滾圓的北京胖娃,為了這個名字,社會上也熱烈討論起來,記者四處探聽民意,有的說好,有的說不好,但無論如何──據拍板敲定這個命名的政府發言人說──「貝貝」有兩個意思,一是牠出現於山貝河,二是代表牠是香港人的寶貝。
香港人的寶貝?那麼,你還把牠關起來?是不是應該請牠「在晴朗天,再出發」,讓牠重返山貝河,再找個男朋友,從此快樂地生活下去,生兒育女,為香港製造成條河的「寶貝」出來,然後放幾個天天大叫「小鱷魚好得意呀!」的香港愛心兒童下去,跟這些小寶貝一起耍耍?到了那時候,你說漁護署是繼續矯情呢,還是抬一挺機關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