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巴公司須斥巨資投資內地

直巴公司須斥巨資投資內地

在皇崗口岸經營的直通巴士公司多達八十三家,各公司均需按內地單位規定,先投資巨款與內地單位設立聯營公司,獲得經營皇崗直巴的批文後,再持批文向本港運輸署申請配額。由於需斥資與內地單位合組公司,直接加重經營成本,票價一定程度受到影響。

經營權欠透明度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透露,直巴經營者投資在內地聯營公司的款額相當大,由於深港西部通道還有一年多便落成,直巴和其他車輛配額或放寬,深港雙方將就此商討,預計兩年內完成。
直巴公司跨境全日通市場總監盧士科承認,投資在聯營公司的金額相當龐大,他歡迎政府爭取取消有關安排,但票價取決於油價和維修等成本,故即使取消聯營公司的投資,票價也不一定有下調空間。油尖24小時跨快線總經理連忠輝說,聯營公司制度由八十年代開始,行之有效。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鄭家富批評,現時直巴審批經營權欠透明度,往往予人一種國內關係「好啲」,就可取得經營權的印象。港府應與內地部門訂立清晰及透明度高的投標準則,以有效監察直巴運作。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