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資訊站:<br>自僱人士緊記定時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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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僱人士緊記定時供款

積少日記

積少的世姪女阿英,打算和朋友合資創業開設時裝店,並請積少作時裝店的強積金顧問。
積少十分讚賞阿英做生意的手法,凡事依足法例,就連強積金這關乎在職人士退休保障的法定要求,也事先了解清楚。積少強調,阿英和她的合夥人身為自僱人士,亦須參加強積金計劃,並應緊記作定期供款,為自己將來退休生活未雨綢繆。

60天內加入計劃
根據強積金法例,任何人士須在成為自僱人士後的60天內,登記加入強積金計劃。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額為有關入息的5%,並設有入息上下限,分別為每月5,000元(或每年60,000元)及每月20,000元(或每年240,000元),並可選擇按月或按年方法供款。
向受託人申報入息時,自僱人士可採用以下方法計算:
以最近期稅單的「應評稅利潤」作為有關入息;或以個人入息免稅額作為「有關入息」;或向受託人提出有關入息的書面聲明;或以入息上限供款,即每年12,000元或每月1,000元作為供款。

虧損可暫停供款
自僱人士的業務若遇上特殊情況,如出現虧損,可向受託人提交一份業務虧損結算表,要求暫停支付強制性供款,直至有關入息超越每月5,000元或每年60,000元的最低入息水平為止。
與一般僱員不同,自僱人士需要自行從受託人所提供的強積金計劃中,揀選適合自己的計劃。這個安排為自僱人士提供更多自主權,他們可以比較市場上各種強積金計劃的服務、所提供的基金種類、基金表現及收費,然後挑選適合自己的計劃。
此外,由於她沒有僱主提供的5%強制性供款,如要爭取較佳退休生活,單靠強制性供款可能並不足夠。阿英可以考慮在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自願性供款,或增加個人儲蓄和保險,為將來退休作出更佳安排。

本欄是積金局與《蘋果日報》合辦,目的在於向打工仔提供有關強積金運作情況,提供資料,每隔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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