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重提愛國愛港標準所為何事 - 盧峯

蘋論:重提愛國愛港標準所為何事 - 盧峯

主管香港事務的中央政府官員唐家璇先生昨天在會見一個香港代表團的時候再次表示,要以「愛國愛港」人士為主體來管治香港,他並引述已故中共元老鄧小平先生的說話,質疑普選能否選出愛國愛港人士治港。我們不知道唐先生是不是因為北京近期大事舉辦紀念鄧小平誕生一百周年的活動而特地說出這番話,我們也不知道唐先生是不是希望在九月立法會選舉前「提醒」香港市民要投票支持「愛國愛港」政黨及候選人,但是我們認為重提這些定義模糊,標準難定的概念對九月的選舉沒有好處、對香港政制發展的討論也是有害無益的。
正如我們一再強調,任何真正的選舉安排、任何有意義的選舉制度都只是力求選舉程序公平、公正、公開,都只是力求讓參選者有公平的競爭機會,對於何人當選、對於選舉結果更是無從預知也不想預知的。只有那些專制的政權、那些裝模作樣的偽選舉,才可能讓政府或候選人預知結果、才可能讓政府或領導人預知誰人當選。例如已故羅馬尼亞獨裁者齊奧塞斯庫每次選舉前都預知自己會高票當選,因為他的秘密警察會確保選民把票投給他,結果他每次都得到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票當選總統。香港不是一個實行專制統治的地區,更不是要朝專制政治的方向邁進,有甚麼理由要求香港能發展出一套可以預知結果的政制、有甚麼理由要求香港的政制一定要選出某類人呢?
此外,所謂愛國愛港是非常含糊不清、標準難定的概念。顛覆滿清政權的孫中山先生被視為愛國,可一些只懂見風轉軚向當權者獻媚的人也被稱為「愛國人士」;積極向政府失政提出諍言的人固然被不少人視為愛國者,可一些只懂做當權者yesman的人也被稱為「愛國人士」。像這樣矛盾百出、爭議不斷的概念,怎能成為判斷治港人士的標準呢?怎能作為選舉時選擇的標準呢?難道中央政府希望港人只能投票選舉那些它欽定合格的候選人嗎?
我們希望唐先生及中央政府明白,《基本法》及香港的選舉法例已列明了港人參選的條件及要求,只要合乎有關要求如不擁有外國居留權等,任何港人都可以參選、任何港人都可以透過選舉成為香港政制架構的一分子,中央政府既不應該也沒有需要再加上愛國愛港這樣含混不清的概念作為額外的條件。硬要加上這樣的條件,甚至以普選無法選出愛國愛港人士為理由無限期推遲全面普選只是詞窮理屈的表現,根本難以令人信服,更難以紓解中央政府跟港人在政制發展問題上的心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