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年第十五屆芬蘭赫爾辛基奧運會,在蘇聯對美國的籃球決賽,雙方的比分低得可憐,最後美國以三十六比二十五獲勝。原因是當時還沒有三十秒射球和回後場條例。美國隊在領先情況下打控制球,來回傳球耗時間的方法,及後其他籃球隊爭相仿效。結果五六年國際籃聯作出決定,增添了三十秒規則規定,令籃球變回激烈明快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