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從道德方面量刑<br>男子藏兒童色情物品判緩刑

官:不從道德方面量刑
男子藏兒童色情物品判緩刑

【本報訊】警方早前打擊兒童色情物品展開「乘風行動」,一名電腦程式員被發現下載千張兒童色情圖片及百多段短片,藏在家中的手提電腦內,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判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兩萬元。

罰款兩萬元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本案不適合輕判被告,但他只會針對控罪判刑,而非從道德方面量刑,接納被告的照片從不正常的網站取得,考慮其數量及嚴重性,判被告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兩萬元。
四十二歲被告周偉鏞,被控於今年五月三日,在其柴灣高威閣家中,藏有兒童色情物品。
案情指出,案發日清晨六時半,警方到被告家中進行掃蕩,在被告的手提電腦內發現涉案兒童色情物品,遂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在網上下載該批兒童色情物品,警方其後在電腦中找出一千零一張兒童色情照片,及一百九十四段兒童色情短片。
辯方求情稱,被告單身,與兄嫂同住,中七畢業後過去十年不斷進修,現為電腦程式員,他從網上下載涉案圖片,其中大部份為樣本,他甚至忘記有該批照片儲存在電腦中,加上照片及短片多為淫褻性較低,希望獲得輕判。
案件編號:ESCC203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