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廣告推廣學童計劃 診金減半<br>眼科醫生被裁定專業失當

登廣告推廣學童計劃 診金減半
眼科醫生被裁定專業失當

【本報訊】視安眼科中心股東兼董事梁展聰醫生,因於去年九月四日第七百零四期《壹週刊》中刊登廣告,宣傳該中心推出的學童視力保障計劃,廣告並列明「如需註冊醫生跟進,診金減半」,昨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行為失當,委員會決定向梁發出警告信,但毋須刊登憲報。

承認有份草擬廣告
本身是眼科醫生的被告梁展聰昨在醫委會聆訊上表示,該中心是一所綜合眼科服務中心,除了為顧客提供眼疾治療服務外,並有註冊驗光師負責為客人驗眼及選配眼鏡。
案情透露,位於銅鑼灣東角中心的視安眼科中心,在去年九月四日第七百零四期《壹週刊》中刊登廣告,推廣中心推出的學童視力保障計劃,廣告列明凡四至十二歲學童於中心驗配任何學童眼鏡一副,可免費參加計劃,如需註冊眼科醫生跟進,診金減半。梁展聰在答辯時承認有份草擬該廣告,但強調廣告重點是推廣中心的視光服務。
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在宣判時稱,梁作為註冊西醫,卻容許、默許或未有採取足夠步驟防止與其有關連的眼科中心刊登廣告,有業務推廣成份,專業上行為失當,但基於梁並非刻意違反守則,故委員會決定向梁發出一封警告信,但毋須刊登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