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六歲酒樓女股東陳婉明,疑因追討退股資金不果,涉嫌於本年五月十八日,在荃灣大隴街的酒樓,手持點火器及石油氣罐企圖縱火,被控刑事恐嚇及威脅會摧毀財產罪名,昨在荃灣法院審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八月二十三日裁決。
酒樓經理蘇偉強(譯音)作供稱,事發日下午,被告到酒樓求見馬姓男股東,他說找不到馬,指酒樓已改名及轉售,着被告到門外看招牌。被告看完招牌後,情緒激動,在門外手持一個石油氣罐及一支點火器,搖晃點火器聲言「一鑊熟」,他致電報警。
蘇被盤問時,承認九一年有串謀行騙案底。
被告自辯時稱,她於本年三月經友人介紹認識馬,合資經營酒樓,四月底開業,但五月馬表示會將股份轉賣,後來又向她開出一張四萬八千元支票,表示收購其股權,但支票不能兌現,她遂到酒樓找馬理論。當她找不到馬,復看見招牌由「鴻福樓」改為「嘉福樓」時,一時情緒激動,搖動放在門口的石油氣罐,又想用燒肉檔的刀自殺,從沒講過要「一鑊熟」。
案件編號:TWCC162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