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律政司任主控 遇好官未受譴責<br>大狀醉鬧法庭拍手狂笑

代律政司任主控 遇好官未受譴責
大狀醉鬧法庭拍手狂笑

【本報訊】法庭是莊嚴之地,不論是被告、傳譯員、職員抑或大狀,均謹言慎行,以示尊重法官和法庭。執業逾二十年的大律師馬恆利,昨午在區域法院主控一宗走私煙案時卻漠視法庭禮儀,在法官宣讀判決時拍掌大笑、把玩手上墨鏡、頭上大狀假髮和面前的錄音咪,醜態盡現。散庭後,他面紅紅、醉醺醺地在法院門外直認:「我喝了兩杯馬天尼和兩杯啤酒。」記者:羅宇光

昨午「醉鬧法庭」的大律師馬恆利(RoderickMurray),八二年開始在港執業,專處理刑事及民事案件。他昨在區域法院代表律政司,檢控八名涉嫌走私香煙及阻礙海關人員的被告,主審法官為蔡慧蘭。法官裁定其中六名被告罪名成立,並於中午十二時半退庭至下午四時,考慮判刑。

稱候判時喝了四杯酒
據馬恆利所稱,他在這段「悠長午餐」時間,溜到中環的文華東方酒店一間酒廊,喝了兩杯馬天尼酒及兩杯啤酒。當他下午折返法庭時,在法院門外遇上記者,記者當時正在採訪另一宗法庭案件。馬恆利隨即雀躍地擁着一名受訪律師寒暄,當時已令記者大感錯愕,可見架上墨鏡的他,滿身酒氣,腳步踉蹌。
昨日下午四時法官開庭宣讀判決,馬恆利穿回大律師袍就坐,原應細心聆聽判詞,但他卻不停把玩手上的墨鏡和頭上的大狀假髮,自言自語。法官讀了三分鐘判詞後,不堪聲浪打擾,宣布休庭,指着馬恆利說「不適合在法庭」,並吩咐一名辯方大狀在休庭期間提醒馬恆利要注意法庭紀律。

多次打擾法官讀判詞
詎料重新開庭後馬恆利並沒有明顯改善,多次打擾法官判詞,又突然拍手大笑、將文件大力放在枱上、仰天長歎及玩弄面前的錄音咪,令法官、書記、傳譯員、記者甚至在公眾席上的被告家屬為之側目。法官最終不再理會馬恆利,宣讀判刑後,便步入內庭。
該宗走私煙案,涉及海關去年的「點心行動」,在將軍澳、灣仔等地監視多名貨櫃車司機,在貨櫃箱內起出九百八十萬支不同牌子未完稅香煙,總值一千三百萬元。涉案共有八名被告,其中六人分別被裁定於○三年六月至十月間,處理應課稅品、管有偽造商標貨品及阻撓香港海關人員等十二項罪名成立,分判入獄六星期至兩年十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3/04

馬恆利昨日大鬧法庭,退庭後在法院外手舞足蹈。
羅宇光攝

法官蔡慧蘭對大律師馬恆利在庭上的失儀處之泰然,未加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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