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教唆以權謀私 證據不足<br>黃漢清紅顏知己獲釋

被控教唆以權謀私 證據不足
黃漢清紅顏知己獲釋

【本報訊】酒牌局前主席黃漢清在任期間,向知己女律師披露酒牌局內部資料,去年被裁定以權謀私罪成,入獄一年。涉案余美蓮律師被控教唆黃以權謀私罪,昨在區域法院被法官裁定控方證據不足,無罪獲釋。

家中搜獲酒牌局文件
現年四十一歲於○一年正式執業的女被告余美蓮,被控於○一年教唆當時酒牌局主席黃漢清(五十二歲)在公職中行為不當,以權謀私。控方指黃漢清曾與三間娛樂場所的負責人私下會面,席間遞上被告的卡片。法官姬大維昨在判詞中指出,這是黃與各負責人的私人聚會,不足以指控被告教唆黃的罪名。
法官續稱,被告與黃關係密切毋庸置疑,廉署確在她家中搜出四千多張酒牌局內部文件,但沒有證據直接顯示她唆使黃將有關文件交予她,因此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247/2004

圖為早前因以權謀私被判入獄的前酒牌局主席黃漢清。 羅宇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