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世貿的決策原則有待改善 - 何洋

蘋論:世貿的決策原則有待改善 - 何洋

任何交易若要獲得成功,交易各方均需在討價還價時作出讓步。近日在日內瓦舉行的世貿會議之所以取得進展,實有賴各成員國在商討協議條款時作出不同程度的妥協所致。去年在墨西哥坎昆舉行的世貿會議最終失敗,正是由於有發展中國家拒絕對某些協議條款作出讓步造成。
問題出於世貿要求每一協議都必須獲所有成員國的一致性同意這決策原則上(consensualrule)。設想有某成員國甲企圖在談判中把好處盡量據為己有,而要達到這目的,其談判策略就必然是以其擁有的同意?否決權作籌碼,威脅其他成員國若不把更多的好處讓給甲,便否決協議的通過,來一個玉石俱焚。
世貿採用的這原則,原意是防止在大多數同意的決策原則下(majorityrule)所可能出現的「多數人暴政」的情況出現,但代價則是達成協議的交易費用奇高!因為很多成員國都像甲一樣希望把貿易自由化的利益盡量佔為己有。在這制度下無論大國小國,只要是世貿成員,在決策上都同樣重要。因此,反對全球化分子指控世貿是已發展國家剝削發展中國家的工具,完全與事實不相符。
基於世貿的決策原則往往令協議商討的時間過於冗長,有些成員國便另行籌設雙邊貿易組識(例如美國與新加坡早前簽訂的自由貿易協議),或其他區域性貿易組織。但這些組織只對成員國開放貿易,而對非成員國則採取歧視性政策,故非成員國並不能獲得自由貿易所帶來的好處。這不但和世貿多邊主義相去甚遠,更會很容易引起成員國與非成員國的糾紛。
為避免像世貿般的多邊性的貿易體系瓦解,世貿有必要在堅持一致性同意決策原則下,謀求改善談判進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