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洵瑜報道】子宮頸癌是婦女第五大癌症敵人,當局近年大力宣傳婦女要定時檢查,但一名過去兩年均在明愛醫院跟進子宮頸細胞病變的女士,投訴該院一直未能發現其細胞病變已惡化至第三期,更欲拖延治療,令她不得不到內地醫院切除子宮。
計女士向本報訴在○一年底檢查發現子宮頸細胞有不正常變異,轉介到明愛醫院跟進,至今年一月進行子宮頸抹片檢查仍指她身體正常,但四月時她在荊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卻證實子宮頸鱗狀上皮細胞重度病變,即第三期病變。
計女士五月中把內地報告交予明愛的病人聯絡主任,但院方延至五月底仍未答覆何時進行檢查,她在五月二十七日向醫院管理局及院方投訴,並決定回鄉做手術,「如果再等幾個月,癌症已經擴散晒啦。」
已切除子宮的計女士批評明愛態度輕率,「我一直好擔心自己會變成癌,所以每半年嘅檢查我一定有做,但係佢哋次次都話無事……𠵱家連子宮都要切埋。」
明愛醫院強調,病人的子宮頸鱗狀上皮非典型細胞證實是人類乳頭狀過濾性病毒,但不屬高危,其在內地的檢查報告也顯示情況不嚴重,院方已安排病人在六月四日覆診,但病人無應診。
婦產科專科醫生余啟文稱,子宮頸鱗狀上皮非典型細胞變異可分三期,第一期須每半年檢查一次,第二或第三期可進行電環切除病變細胞,多數不用全宮切徐;由於有機會演變為癌症,醫生一般要求患者盡早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