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律師會在今日的律師會會訊中向會員發出警告,指接獲報告指一間以「史莊臣律師行」為名的自稱律師行,涉嫌於發出信件所使用的信紙上,使用其他律師行的地址、傳真機號碼,並要求收信人致電「林詠儀律師」的手提電話號碼,但「史莊臣律師行」及「林詠儀律師」都沒在律師會註冊專業資格。
該會指出,疑被盜用地址及傳真機號碼的律師行分別為「Messrs.RobinBridge&JohnLiu」及「Messrs.AnthonyKwan&Co.」,但查實他們與「史莊臣律師行」沒有任何關係。律師會呼籲,曾被「史莊臣律師行」或其代表接觸,或與對方有任何業務交易的同業,向律師會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