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堂否認與舊拍檔被殺案有關<br>汽車炸彈疑犯涉家中製造炸彈

提堂否認與舊拍檔被殺案有關
汽車炸彈疑犯涉家中製造炸彈

【本報訊】元朗朗屏路發生的夫婦一死一重傷汽車爆炸案,警方於案發後翌日拘捕死者的前生意拍檔,原本准他保釋外出候查,昨日清晨卻突然落案起訴他一項蓄意製爆炸品罪,並押解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警方在被告寓所內,搜獲一批可用作製造爆炸品的材料,而被告亦承認知道鬧鐘可用作時間引爆器,正預備製造一枚炸彈。 記者:陳曉薇

皮膚黝黑、頭髮半禿的被告,昨晨八時許被黑布蒙頭,由三名警員押離大埔警署,往法庭應訊。
被告昨穿整套藍色衣服,在庭上一直聚精會神,聆聽控辯雙方陳詞,沒有露出半點疲態。
五十二歲被告林勝光,任職地盤判頭,被控一項有意圖而製造爆炸品罪,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他於○○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今年八月四日,在粉嶺祥華邨祥樂樓寓所內,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即三件無線電話組件連電子線路板、一塊鋰電連一條電線、一件塑膠鬧鐘組件連電子線路板、兩件塑膠鬧鐘組件,意圖藉此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案件現押後至本月十二日再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警誡下承認懂製炸彈
控方昨於庭上透露,被告為死者前生意拍檔,警方懷疑他與案件有關,遂於案發後翌日到其寓所進行調查,並撿獲已拆散的手提電話、電話、鬧鐘和鋰電。
控方續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懂得製造炸彈,知道鬧鐘可用作時間引爆器,正嘗試製造一枚炸彈,但他否認與上周三發生的汽車爆炸案有關。
由於案件性質嚴重,被告家人均不在港,控方反對被告擔保外出,要求將案押後三個工作天,以待警方安排認人手續,並就搜獲的證物向被告澄清,然後送交化驗。
辯方律師表示,被告於七五年由內地來港,任職地盤工人,月入一萬元,與家人同住,其妻及三名兒子現正在美國。被告否認控罪,警方暫時亦無證據指他與謀殺案有關,故他申請以現金及人事各一萬元擔保外出,他另投訴在警署被羈留期間,曾遭兩名便裝探員毆打右肩和身體三至四次。

辦理保釋手續時被落案
案發於本月四日,四十七歲死者廖國信與四十二歲妻子王麗嬌,駕車離開天水圍天瑞邨多層停車場,當駛至朗天路與朗屏路交界的交滙處時,王的手機響起,甫接聽電話,司機座位下的一個炸彈突然發生猛烈爆炸,男事主當場炸死,王亦告重傷,警方稍後列作謀殺案處理。
另一方面,被告的祥華邨鄰居,得悉被告涉案,均感到吃驚。有居民表示憂慮;也有居民認為案件仍在審訊,他只是疑犯,並不擔心治安。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稱,警方經調查後,原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至昨清晨五時、正辦理保釋手續期間,警方找到新證據,遂立即落案提出檢控。
案件編號:FLCC2305/04

被告林勝光被控一項有意圖而製造爆炸品罪,昨以黑布蒙頭,由警員押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陳亮華攝

林勝光前日被警方押返粉嶺祥華邨祥樂樓寓所搜查。

警員前日在被告寓所取去一批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