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子拒為家人祈禱揭倫常案<br>非禮年幼子女父囚8月

稚子拒為家人祈禱揭倫常案
非禮年幼子女父囚8月

【本報訊】一名四十五歲任侍應的父親,於兩年間曾四度非禮一對年齡不足十歲、由內地來港的子女。由於幼子在學校上宗教課時拒絕依指示為家人祈禱,事件終在老師查問下揭發,該名父親昨在妻子陪同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他承認四項非禮罪名,被判監八個月。
被告在法庭繙譯員宣讀控罪時一直垂下頭。其代表律師表示本案為家庭悲劇,最大的求情理由是被告坦白認罪,而被告兩名子女現與母親返回內地居住。

曾向母親投訴
被告與三十二歲的妻子於九四年在內地結婚,並誕下兩名現年八歲及六歲的姊弟。小姊弟分別於九七年及○一年來港定居,其母亦於去年來港與家人團聚。事件發生於○一年九月至本年五月期間。女童向警方表示,父親曾兩度趁她躺在床上的時候,伸手進入她的裙子觸及她的乳頭。男童則指父親曾兩度伸手進短褲內撫弄其陽具。兩名受害人均曾阻止父親但未獲理會。
男童曾向母親投訴有關事件,不過被告在妻子的查問下只表示自己與兒子玩耍而已。直至本年五月五日,男童拒絕應宗教科老師的要求為家人祈禱,其後老師揭發事件,並將事件交警方處理。
案件編號:KCCC106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