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少年時犯謀殺罪的囚犯,早前透過司法覆核成功挑戰「等候董建華發落」機制,但不滿長期監禁覆檢委員會至今仍拒為他定下確定刑期,昨再在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惟聆訊中途,主審法官夏正民突憶起當年案件由他擔任檢控官,認為可能會存偏見,遂主動要求撤換交另一法官審理,更因聆訊押後向該囚犯致歉。
申請人邱廣文,現年三十二歲,八七年二月被裁定謀殺罪成立,因犯案時未滿十八歲,故沒有被判處死刑,獲判拘禁「等候英女皇發落」,回歸後取代「女皇發落」的特首,決定其最低刑期為十五年。邱與另一少年犯謀殺罪的囚犯早前透過司法覆核,成功挑戰「等候董建華發落」之機制,惟長期監禁覆檢委員會考慮他的個案後,至今仍未為他定出確實刑期,而邱已服畢最低刑期。
案件編號:HCAL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