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扒手童黨將遣返

蒙古扒手童黨將遣返

【本報訊】來自蒙古共和國的扒手黨,今年五月到港即在旺角及銅鑼灣犯案,案中三名年屆二十一歲的成年主腦已被法庭加刑,判囚兩年半;餘下四名被利用作「打荷包」工具的未成年黨羽,昨被判囚三個月,鑑於他們已拘留達三個月,故可即時獲釋,其中一人則獲無條件釋放,四人將被遣返內地。該三男一女被告(十三至十四歲),其中三人仍在學,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
案件編號:DCCC60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