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熟悉台灣的宣傳運作,或常看他們的電視綜藝節目,便發覺甚麼「偶像劇」(自己稱自己在拍「偶像劇」?怪怪的)播映、出專輯打歌、新書發佈、電影上畫……藝人都四出亮相,在節目中作各種表演或玩遊戲、接受訪問,然後畫面列出一連串行程緊密的活動地點和時間,號召「粉絲」(fans)去捧場,上班一樣。
指定動作是先送主持人CD或書本,身邊亦擺了一份。當眼之處,不時扶正展示,宣傳是不遺餘力的。
漸漸連中國大陸也流行這套。
打歌打書的多是年輕人,視賣告白為工作的主要部份,十分落力。而且剛成名,得享有人圍觀之樂,即使阿貓阿狗,也有好奇者去瞄一瞄。年輕的好處是不會臉紅,這些風頭樂此不疲,又奔波得起。
已經有一定名利,一定年紀,再這樣中港台跑碼頭巡迴宣傳,簽名握手演說,拎着書本CD拍照,看來真有點累。不是小帥哥美少女了,拿出來的更非曠世名著,金嗓經典,努力促銷總帶三分悲涼:為了讓人記得我……
身在江湖,便得守江湖賣藝的規則:「不進則退,不見即忘」。但怎麼他們不大關心交出來東西的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