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在豐澤電器購買數碼相機,並選用了三年的特長保養計劃,惟早前相機出現故障,讀者往生產商檢查後卻無法取回已付費用,消委會指保用條文欠清晰,消費者可向消委會投訴。
「特登畀多898蚊去買個特長保養,點知原來連最基本嘅檢查費都唔包;重叫我墊支但又唔畀番錢我,個保養計劃其實係保啲乜呢?」卡先生兩年前到柴灣豐澤電器購買一部約5,300元的數碼相機,並即時選用了三年的特長保養計劃。
卡先生指出,至本年初,他發現其相機的鏡頭伸縮及對焦功能方面出現少許問題,故致電豐澤特長保養熱線查詢,對方着他自行往有關相機生產商的維修中心維修;該職員要求卡先生先行墊支有關費用,並可憑單據再向豐澤取回收費。
為求謹慎,卡先生再三向該職員追問,「如果收唔番維修費咁點?」而對方則謂:「身為一間大公司,冇可能唔賠嘅!」
其後,卡先生親自攜該相機往相機生產商的維修中心,維修中心人員向他收取二百元檢查費用。
卡先生其後將有關單據交往豐澤電器,惟一直未獲回覆。他只好再向該公司查問,有職員覆他稱「唔合維修條件,所以唔會退番呢200蚊費用!」
卡先生其後再向豐澤電器投訴部反映,惟一直「冇下文」,故向本報求助。
記者查看有關特長保用計劃條款,其「不受保範圍包括」有十二點,但當中並沒包括「檢查費」。
豐澤電器就有關問題函覆本報指,接獲有關個案後已直接聯絡卡先生,向其解釋豐澤特長保用的有關條款內容,卡先生已表示明白及接受。
卡先生說:「佢哋打嚟只係話了解當時情況同程序,同埋指我冇睇清楚條款;佢哋明明話𠵱家重查梗,都未有結果!我幾時話過接受呢?」
本報再向發言人查詢,何以不退回「檢查費」予卡先生,發言人則稱:「保用條款其中一點係要有損壞!咁佢件貨都唔係壞……」故不受該計劃保障。
(○七二一○一四)
消費者委員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消費者參加這類由零售商提供的特長保養計劃,一般期望會跟參加代理商提供的保養一樣,保養範圍包括一般檢查服務,不需另外收費,如零售商曾說,消費者先付檢查費,事後可向零售商取回費用,但最終又未能成功取回,則值得商榷,消費者可向消委會投訴跟進。
另該特長保用條款沒有清楚寫明,如機件操作有問題,消費者拿往維修,並不知道最終會有一項叫做檢查費,零售商有責任要向消費者清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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