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香港富商 女兒告二房三母子<br>曾紀華後人台北爭產

已故香港富商 女兒告二房三母子
曾紀華後人台北爭產

【本報訊】台北消息:香港百億富豪曾紀華九七年去世至今七年,引發後人爭家產官司案,元配女兒曾文雯以父親的代筆遺囑是偽造為由,向台灣法院起訴二媽及兩名同父異母兄弟,要求從父親五億二千多萬元的台灣遺產中分得六千六百多萬元,但當地法官判她敗訴。

曾紀華居港的元配妻子王素英於○二年十一月曾以丈夫的台灣遺產遺囑是代筆,內容偏向二房的兩名兒子,而質疑遺囑的真偽,她委託律師赴台向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出「分配夫妻剩餘財產」訴訟,將自己五名子女及二房兩名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從曾的二十三億台幣(約五億二千萬港幣)遺產中分八分之一,即三億台幣(約六千六百萬港幣),後因原告及被告雙方在台灣沒有戶籍而撤銷起訴。

遺囑依港法例訂立
後來由王素英所生的女兒曾文雯以曾紀華的遺囑不符合台灣「民法」規定而入稟台灣當地法院,要求從父親的遺產中分八分之一。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開庭審訊該宗豪門爭產案,法官以曾紀華在香港立有遺囑,且遺囑中表明只給曾文雯五百萬港幣,遺囑是依香港《遺囑條例》所訂立,曾文雯雖質疑遺囑並非曾紀華親筆所寫,但遺囑符合香港規定,故判她敗訴。
曾文雯委託的律師昨日以「未獲當事人授權,不能對外發表評論」拒絕採訪,但二房馮婉琳的律師則說:由於雙方在香港都有一定聲望,「馮很遺憾須為此上法院」。
曾紀華九七年五月在香港逝世,當時兩岸三地的政商名流,包括當時的候任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富商李嘉誠、台灣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等均有出席喪禮。

二房優先得七億元
曾紀華去世後,其生前立下遺囑將其百億港幣遺產一分為三,其中妻子馮婉琳及其兩名兒子曾文豪、曾文能優先取得曾家於新加坡的建安實業公司的權利及金額總計約港幣七億四千多萬元,而曾文雯只能分得五百萬元港幣。
其餘的財產攤分為十分,曾的兩名妻子各得十分之二,剩餘的十分之六則分給除曾文雯之外的六名兒女,曾文雯認為她所分得的遺產僅是曾紀華全部遺產的千分之三,但曾紀華在台灣的二十三億元台幣資產應由她的母親王素英及曾的七名子女共八人平分。
曾紀華在台灣的資產主要是國賓大飯店及世華銀行的股權,遍布各地的資產逾百億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