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酒牌局前主席黃漢清,因向關係親密的女性律師友人,披露酒牌局內部資料,並推薦律師女友給酒牌申請人作法律代表,以權謀私,去年底被判囚一年。案中被指與黃關係親密的女律師余美蓮,否認一項協助教唆他人在公職中行為不當罪名,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四十一歲被告余美蓮,於二○○一年正式成為執業律師。她被控於○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間,協助教唆或慫使當時仍是酒牌局主席的黃漢清(五十二歲)在公職中行為不當。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與黃漢清關係親密,黃不時到被告家中度宿,更每日互通電話。控方指黃曾於申請酒牌聆訊前,會見三間娛樂場所「第五街」、「ClubReact」及「C+Club」的申請人,傾談申請時會遇見的障礙,黃更直接或間接遞上被告的卡片,推薦被告任律師代表。
控方指,申請人當時意會若聘得被告任代表,可有助其申請。其中「C+Club」聘用被告後,曾向被告表示感激黃漢清介紹被告出任代表時,被告反應極大,示意不可再提黃的名字。
當被告任申請人代表律師時,黃漢清沒有申報自己與余的關係及避席。最後,其中兩間娛樂場所成功獲得續牌,因曾有妓女在場內賣淫紀錄的「C+Club」,則不獲續牌,但控方指黃亦曾於聆訊間建議給予短期牌照。
廉署於被告寓所拘捕她時,搜出四千二百張有關酒牌局內部文件,控方指局外人士不應持有有關文件。被告於前年三月被捕後,一度離港而遭廉署通緝,她於今年二月自新西蘭回港,並於提堂當日向法庭澄清,她當時前往新西蘭治病。
案件編號:DCCC247/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