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銳
美國自發生九一一事件後,機場保安明顯比以前嚴謹,旅客亦因為要接受各種檢查,所以要提前到機場,而在機場內等候的時間,也比以往長。有人就此計算過美國機場內店舖的生意,特別是飲食業的生意,因而增加了不少。
有人因此認為,不如故意讓旅客在機場等候,好讓他們有機會消費。而最有趣的,是傳統芝加哥學派的做法。傳統的芝加哥學派會說,應該再開一個機場與之競爭。但機場的供應並非由自由市場決定,而是由政府決定,所以此說法行不通。香港的情況,更要與鄰近的省市協調(導致廣東省的一些機場關閉),換句話說,機場有一定的市場壟斷能力。事實上,除了市場不能自由地決定供應另一個機場外,機場還有另一重的壟斷能力:由於機場會產生比較大的噪音,而且為避免造成重大意外,一般都選址在遠離市區的地方。於是,機場內的商店便減少了與外界的競爭,而只與機場內的其他商店競爭。如果這些商店私下協議,更可成為「地區的壟斷者」。
這種地區壟斷其實與機場的本質分不開,因此,政府便須面對以下難題(假設機場由政府擁有,由政府直接或委託經營):由於機場的興建及保養昂貴,所以,政府極需透過其壟斷地位,賺取額外的收益;但另一方面,政府亦有責任糾正各種市場上的失效情況,其中當然包括機場這個壟斷本身。因此,政府是否應該透過拍賣各商舖服務,以賺取更多金錢,是不容易回答的問題。
或許我們可這樣計算,由於興建機場關係,機場附近必定有些地方的用途會改變,甚至可能由於各種原因,或要棄置不用。因此,政府除了機場用地本身的「機會成本」、興建及維修保養費用外,更要兼顧附近環境改變,在地租地價上的損失。因此,機場內的店舖要繳付比平常高一點的租金,是合理的。
其次,如果政府要評估機場內特別是飲食業租金的應有水平,可以准許機場外的食肆在特別人流多的日子,以包伙食的形式,把食物賣給一些旅行社。情況就像中環或金鐘地區,如果在上午十一時以前,把要訂的飯菜,傳真到某些區外食肆,到午飯時間,自然有飯菜送到。而如果政府將這個外來包伙食的權利拍賣,便可對機場食肆的市場租值,有更深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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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