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信和置業(083)與恒隆集團(010)因汀蘭居買賣協議,互相索償的訴訟,高等法院昨日作出裁決,恒隆獲判勝訴。高院法官貝偉和更判信和需要負擔所有興訟費用。
信和在96年與恒隆簽訂買賣協議,購入恒隆旗下位於荃灣油柑頭的酒店發展項目,其後信和以恒隆的酒店未達合約要求,向恒隆索回3.21億元定金,但恒隆則反駁指信和撻定,要求沒收該筆定金,並指由於物業價值急跌,故向信和追討約5億元的差額。
貝偉和在判詞指出:「整個審訊只環繞一個問題,就是究竟信和抑或恒隆推翻96年12月的協定。我裁定是信和(違反協定),並據此恒隆得直。」
至本報截稿時,信和及恒隆對法院判決均未有回應。證券界人士指出,法院尚未就信和的賠償額作出判決,但恒隆勝訴肯定有利其財務情況。較早前市場人士估計,若恒隆勝訴,將可產生6至7億元特殊利潤。
這宗訴訟事緣96年底信和與恒隆簽訂買賣協議後,信和在酒店工程進行期間,派代表視察酒店,發現酒店設施未達擬定水平,包括沒有員工餐廳、職員洗手間及洗衣房,酒店只提供設有雙人床的房間等。信和曾多次去函恒隆投訴,要求修改,但遭對方拒絕。信和最終以恒隆未符合買賣協議中的條款為由,拒絕完成交易,並入稟控告恒隆,要求索償3.2億元。
另一方面,恒隆指出,信和未有履行合約完成交易,有關酒店的價值由98年的10億元,急跌至僅2億元,故向信和提出反索償,除了殺定3.2億元外,亦要求信和賠償扣除定金後的差額約5億元。
判詞指出,信和所指的酒店缺陷部分,並未構成違反協議。至於訴訟的「主角」油柑頭酒店項目,恒隆於98年完成工程後,將之改裝成服務式住宅出租,並易名為「汀蘭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