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女「雞頭」,安排七名內地女子到CEONeway卡拉OK陪唱,然後到時鐘酒店向客人提供性服務,該批妓女當中包括大學生及護士,收費約二千至三千元,最後被警方「放蛇」揭發事件。涉案女「雞頭」昨承認依靠妓女收入維生,被判入獄八個月,七名妓女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各判監兩個月。
三十一歲首被告湛小艷,被控七項依靠妓女收入維生,另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控罪指湛於今年七月三十日,在銅鑼灣糖街的CEONeway卡拉OK內依靠另七名年齡二十二至三十歲被告的收入維生,而該七名被告則在駱克道立德大廈內違反逗留條件。
案情指出,首被告可安排雙程證女子來港提供公關及性服務,今年七月二十六日身為卧底警員的第一證人致電首被告,要求她安排數名妓女,首被告吩咐他帶同其他客人到涉案卡拉OK房等候,首被告將第六被告帶到房中,第一證人與第二名卧底警員在房內,第六被告向第二名卧底警員陪唱,兩人其後到附近的時鐘酒店,第六被告向對方提供性服務,第一卧底警員給予首被告三千元。
四日後,第一證人再要求首被告作出同樣安排,六名卧底警員先後到該卡拉OK,首被告則安排第二至第八被告到房內陪唱,並收下一萬九千元有記認的鈔票,七名被告其後到時鐘酒店向卧底警提供性服務,當她們接過二百元小費後沐浴期間,其他警員掩至將各被告拘捕,首被告則在卡拉OK內被捕。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與夫分居,須獨力照顧九個月大女兒及患肺癌的母親,第二至第四被告均為大學生,欲「搵快錢」才犯案,第六至第八被告分別任職護士、會計文員及公司負責人,為家中經濟支柱,希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ESCC335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