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歲以前是乞兒女,今年四十二歲了,剛完成副學士課程,我很清楚今後要走一條怎樣的路。
我相信苦難可以磨練一個人克服命運的意志。我的母親兩歲時患病失明,她七歲時父母在戰爭中死去而被賣到教盲人唱粵曲的地方,後來得了重病被丟在醫院門口等死,她幸運地活下來,十六歲嫁了比她大二十年的暴躁男人,離婚收場之後,拖着七歲的兒子和孭着一歲多的我,由廣州偷渡來港。
在四十年前,一個盲女人帶着一雙年幼子女,可以怎樣生活?我和哥哥就做了媽媽的盲公竹,有時在中環歷山大廈附近、有時去到九龍,伸着手向路人乞錢。我不能忘記那段歲月,不能忘記當時看見其他小朋友由爸媽帶着去茶樓的時候,心裏對吃蝦餃燒賣的熱切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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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穿膠花令我們一家三口不用求乞,可以有尊嚴地生活。我曾經接觸過學校課本,但為了不用賒油賒米,我又放棄本來很不錯的學業。直到三十五歲,我發覺我與安於簡單司機工作丈夫在思想上有很大的分歧,我真的感受到一個現代已婚婦女並不比在六十年代當乞兒容易,我追求知識的內心躁動無法平息。
我沒有讀過《出走的娜拉》,只知道自己很想讀書,一個曾經在街頭求乞的女人,要的不是婚後安穩生活,而是不斷提升自己。離開丈夫家的那天,我流淚,他默不作聲。之後,我為生活籌謀的同時,到城市大學念社會工作副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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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得到副學士學位在望,只待英語會考補考及格,我相信離婚丈夫會替我高興,二十歲的兒子已向我道賀。我很有信心,可以繼續完成學士學位;還給自己定下最大人生目標:八十歲前,要拿到博士學位。
撰文:冼麗婷 攝影:成啓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