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Neway扣員工假期遭罰款

屯門Neway扣員工假期遭罰款

【本報訊】位於屯門鄉事會路的NewayKaraokeBox,因為沒有向四名員工發放總共十六日的法定假日,包括今年的元旦和農曆年初一至年初三,遭勞工處檢控,日前被屯門裁判法院判罰總共三萬二千元。勞工處表示,有關罰款屬過去一年最高的金額,並呼籲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給予僱員每年十二天的法定假日。

勞工處巡查揭發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兩名勞工督察在今年四月十三日進行例行巡查時,揭發由亮宜有限公司經營的NewayKaraokeBox,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向四名僱員發放法定假日,遂提出檢控,並發出總共十六張告票。案件日前經屯門裁判法院定罪,每張告票罰款二千元,即合共三萬二千元。
發言人指出,根據《僱傭條例》,若僱主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工作,必須另行安排假日給員工,而另行放假的安排,必須是在有關法定假日前後的兩個月內。僱主如果違反《僱傭條例》中法定假日的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