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業公會昨就廉政公署搜查七間報館事件與廉政專員黃鴻超會面,公會批評廉署今次行動嚴重踐踏新聞自由,並指會面未能消除傳媒疑慮,希望廉署能總結事件經驗,作為日後借鑑。
縮短休假於前晚提前返港處理廉署搜查報館風波的黃鴻超,昨早與報業公會代表會面,解釋廉署的理據及日後處理同類事件的準則。報業公會主席李祖澤在會後表示,會面加強了雙方對搜查行動的了解及立場,但卻未能釋除其疑慮。
他稱,雖然該搜查行動合法,但公會質疑是否有此需要。他指出,根據新聞歷史,從沒有執法機關曾為一宗刑事案件而一次過搜查七間報館,而且只為第三者搜證,並非報館觸犯法例,有關行動值得商榷。他批評,行動嚴重踐踏新聞自由,希望廉署能總結事件經驗,作為日後借鑑。
黃鴻超則表示,廉署會歸納四個新聞團體的意見及作考慮,希望日後雙方可有更多溝通,消除疑慮及誤解,他不希望事件破壞廉署與傳媒的合作關係,廉署並將研究外國有關方面的執法經驗。
中大新聞與傳媒學院教授梁偉賢昨於一個論壇上表示,站在執法者角度,廉署今次行動做法合理,但並沒有顧及嚴重衝擊新聞自由的後果。
另外,律師會會長史密夫與廉署昨舉行每兩個月的例會後表示,該會已與廉署達成共識,認為有需要檢討該業界與廉署訂立的工作指引,包括律師接觸被拘留的客戶、廉署搜查和拘捕的權力等,該會希望雙方可以成立專責小組跟進。
廉署執行處首長李銘澤也於會後表示,有關指引已訂立二十年,每隔一至兩年便會進行修改,廉署會聽取律師會意見進行檢討,包括律師如何代表客戶與廉署進行交涉,以及如何確保客戶權利等,至於是否成立專責小組跟進,他認為要視乎有關檢討工作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