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今年五月展開「乘風行動」,拘捕家中電腦藏兒童色情照片的人士,其中一名藏有近七百張色情照的手提電話推銷員,昨在沙田法院承認控罪,律師求情指被告為紓緩工作壓力經常上網,受好奇心驅使才下載該些照片,均屬自用,並沒有將照片發布。
二十三歲的被告陳耀基(圖),被控於五月三日在沙田瀝源邨寓所,在其電腦數碼檔案內,藏有一批兒童色情影像圖片。被告須還柙至八月十二日,待取閱心理、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始判。
案情指,警方根據線報到被告寓所搜查,在電腦中發現有六百九十七張兒童色情照片。警誡下被告指該等圖片是於去年初開始,在互聯網登入一些網站下載,全部均屬自用。
涉案照片中,包括兒童色情動作、兒童與兒童的色情行為照片,但有五百六十八張屬於第四類別的兒童與成年人色情行為照片,五十二張第五類別兒童與成年人性行為,和四十二張第六類別兒童性虐待及獸交色情照片。
律師求情輕判時表示,被告單身,任職手提電話推銷員,月入六千元,他為了減輕工作壓力,公餘時上網瀏覽,在好奇心驅使下,才下載該些照片。有關法例於去年十二月實施前,被告已下載該等照片,當時他不知該等行為的嚴重性。事後被告進行心理評估,報告指被告沒有孌童癖,接受治療後再犯機會極微。
案件編號:STCC66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