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副營運總裁葛卓豪在最新一期《交易所》季刊透露,正研究取消98年因應打擊大鱷而訂定的賣空價規則。他承認,市場對該規則的看法莫衷一是,但許多海外市場並無有關規則,故個人認為不設賣空價規則亦有好處。
賣空價規則規定,投資者不能以低於市場當時最好沽盤價格沽空股份,以防止有人借故,大幅推低股價,製造市場恐慌。信誠證券聯席董事連敬涵認為,取消該規則只有利大戶進行沽空,可能令市況更波動。大福證券營運總監李耀榮也認為,即使取消,亦應設立一定的沽盤價位限制,另外需要有完善的借貨機制配合,否則散戶難以參與。
另外,對於建議收窄股份買賣差價,葛卓豪表示,較希望收窄涉及衍生產品的正股差價,例如恒指及H股指數成份股,以及股票期權及窩輪的正股,若縮窄股價兩元以上股份的差價,已可包括大部份這類股份。